关于调整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新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
日期:2022-12-03 13:56:10  发布人:8000000609  浏览量:460

各单位:

结合当前全国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及学校工作安排,现对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2023年春季开学安排做以下调整。

一、期末安排

1.2022年12月30日前,各教学单位完成教学和期末考试,整周实训课程按校历计划执行。12月31日起学生放寒假。

2.教师放假时间由各二级学院(部)自行安排;行政、教辅人员2023年1月7日起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休假;后勤人员由所在部门灵活掌握休假时间;全体中层干部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安排弹性休假。

二、开学安排

1.2月12日学生报到、发教材,13日正式上课。

2.2月10日教职工报到,11日(周六)、12日(周日)正常上班。各单位2月10日下午17:00前将人员报到情况报人事处。

 

请全体师生员工,按照调整后的期末和开学安排做好学习和工作计划。

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

2022年12月3日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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