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会议相关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3-05-24 16:27:28  发布人:8000000609  浏览量:919

各单位:

根据《中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(修订)》和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(修订)》有关规定,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议制度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会议成效,现就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召开时间

1.党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,时间为单周一(按教学周次)上午。

2.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,时间为双周一(按教学周次)上午。

3.若因工作需要或遇重要问题,经会议主持人同意,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可临时召开。

二、议题提交时间

1.党委会会议题申报发起时间一般为单周三,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申报发起时间一般为双周三。

2.议题严格按照学校网上申报流程提交,且于会议召开前一周的周三12:00前提交至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。过期后台将关闭议题申报流程。

三、议题审定

1.各单位对提交的议题材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负责。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对议题内容、格式进行初审把关,并提出明确意见。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,申报议题通过后,提交的相关材料不作更换。

2.未履行相关程序和在报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议题,如无特殊原因,原则上安排下一次会议上会。

四、召开会议

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列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候场,原则上每单位1人列席,须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。主要负责人因事请假,可安排单位其他人员列席。列席人员应对列席议题情况知悉,能够及时回应议题中涉及的相关问题。

五、会议后

1.各部门收到会议抄告单后,要及时落实会议决定、决策,并在督办系统中如实反馈落实情况。

2.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每月总结反馈决定、决策落实情况。

 
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

2023年5月24日

核发:8000000609 点击数:919 收藏本页
分享到